吉林一家医院收5000多万回扣款被审判

    添加日期:2017年11月21日 阅读:1544

    近日,一份具有代表性的判决书,引起了赛柏蓝的注意。

    2017年9月,吉林省某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单位受贿罪刑事案件。

    判决书显示,吉林某三级医院的采购科科长(杜某)受院长指使和安排,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,为本单位账外收取药品、耗材回扣款高达5000余万元。

    如此巨额回扣款,也比较少见了,这家医院是如何做到的?

    依据判决书,其敛财途径包括:

    ▍直接跟供应商要回扣

    在杜某担任中心医院采购科科长期间,受中心医院指派与耗材、药品供应商商谈价格,为中心医院直接收取耗材回扣款1008余万元、收取药品回扣款1034余万元。

    ▍与医药公司合作,收差价

    2007年,刘某某(另案)经与时任中心医院院长等人商议,中心医院与刘某某经营的XX医药公司合作,XX医药公司为中心医院的采购平台,产生的回扣款归中心医院。

    在双方合作期间,杜某受中心医院指派与药品供应商商定购进药品的价格,再加价卖给中心医院。所形成的差价即回扣款,杜某与刘某某等人核对并扣除相关费用后由杜某等人保管。

    截止2011年2月末,XX医药公司交给中心医院药品回扣款1969余万元。

    ▍自设医药公司,收返利、赞助费

    XX医药公司后经变更成为**医药公司,由中心医院实际控制,中心医院按其下属企业管理。

    2011年3月,受中心医院指派,杜某任**医药公司负责人(同时兼任中心医院采购科科长)。**医药公司以返利、赞助费名义向药品供应商收取回扣款,截止2015年5月末共计收取1046余万元。

    通过上述三种手段,从2009年8月至2015年5月,杜某在担任中心医院、**医药公司负责人期间,在药品、耗材采购过程中,采取压低药品、耗材进价,供应商先上交回扣款,后按照国家定价付款等方式,大肆索取、非法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药品、耗材回扣款,共计5000余万元。并采取私自设立账外账、制作虚假账目入账等手段,将回扣款保存在私人账户中,后用于中心医院的支出


    责任编辑:田月华 WWW.1168.TV 2017-11-21 14:12:22

    文章来源: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本文标签: 回扣款被审判
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-WWW.1168.TV Copyright © 2008-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(粤)-经营性-2024-0324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粤ICP备14090958号-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
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: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,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→返回顶部←
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,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,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→返回首页←